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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仲裁院、区法院签订裁审衔接共建协议书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制度建设,更好发挥仲裁和诉讼两种制度优势,灵活高效地处置好各类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17日上午,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港闸区人民法院率全市之先,联合签署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共建意见书》,对裁审衔接中的受案范围、法律适用标准做了统一,对涉及裁审衔接中的保全和执行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还建立健全了裁审衔接八大机制,对裁审衔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达成共识,为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打下了坚实基础。

港闸区人社局局长孟德明、港闸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怀新互换了签约文书。签约仪式上,港闸区人社局局长孟德明结合近年来的案件受理情况分析了当前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现状,并就当前裁审衔接工作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做了详细介绍。港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怀新强调了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就港闸区裁审衔接的主要内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重点指导。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陈雨生在签约仪式上就港闸区出台专门裁审衔接意见,并举行签约仪式,切实加以推进给予了充分肯定,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港闸区法院此举率先在全市树立了标杆,希望今后港闸区仲裁院和港闸区人民法院在联席会议制度上、信息的互联互通上、庭审交流上、队伍建设上以及重大、疑难、突发性的案件通报上寻求新的突破,先试先行,相互协调配合,让裁审衔接工作为港闸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此次受邀参加的还有基层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企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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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审衔接机制的建设工作非一蹴而就,是近年来港闸区区仲裁院、港闸区法院结合区劳动人事争议总体形势及工作实践而逐步形成与不断完善。此次签约仪式还向各有关单位下发了港闸区《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建立健全了裁审衔接八大制度,分别是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裁审衔接联合调研及疑难案例研讨会制度、裁审衔接开庭互听机制、裁审衔接联合培训制度、双向协查制度、完善裁审案件信息共享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裁审快速通道制度、裁审衔接巡回法庭制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双向协查制度,规定了区仲裁院和区法院可利用对方优势,委托对方为自己调查取证,比如区仲裁院可以委托区法官至银行系统调查取证,区法院可以委托区仲裁院至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等等。同时还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培训制度,不仅规定了两院之间的共同培训,还规定了双方之间在各自的业务培训中向对方系统提供相应的参训名额,以共同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

港闸区的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是港闸区仲裁院及法院首次联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裁审衔接机制进行统一与规范,为实现裁审衔接工作的机制完善、运转顺畅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是两院在裁审工作的高质量衔接,对今后裁审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港闸区人社局副局长林娟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区仲裁院和区法院还将积极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形成解决争议的合力,有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当天,作为裁审衔接方式之一的巡回法庭在区仲裁院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让参会人员对裁审衔接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与会人员对法官的专业素养、庭审掌控能力,以及对当庭宣判的高效性纷纷称赞。

(市仲裁院、港闸区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