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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全覆盖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1-30 字体:[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是惠及困难群体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以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克服贫困人口面广、量大信息不全等诸多困难,扎实开展城乡居保扶贫攻坚战,截止2018年11月 ,已全面完成71951困难群体的城乡居保扶贫工作,其中:参保缴费26365人,享受待遇45586人。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层层稳步推进。先后召开多层次全市城乡居保扶贫工作动员会及推进会,按照省级扶贫创新举措的三个“百分百”要求,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做到100%参保登记、100%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完成社保扶贫攻坚战的任务。

二是政策对接,细化扶贫政策。今年10月,出台《关于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困群体帮扶政策的通知》(通人社险〔2018〕27号)文件,对城乡居保扶贫对象范围、代缴标准及补缴年限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同时还明确,2018年已经缴费的,其个人缴纳的保费记入个人账户。“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本市各地确定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暂不记入家庭收入。

三是部门对接,核准帮扶信息。按照扶贫工作部署要求,与民政、扶贫办迅速对接,将汇集的名单精准比对,筛选出符合纳入城乡居保政府代缴保费应缴人员名单。开展入户调查,精准采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动态跟踪跟进,建立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台账,实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

四是人员对接,落实责任到人。 坚持跟踪问效,组织开展工作调度、督促检查,实行扶贫完成情况周报制,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及时通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10月中旬,还集中开展了为期7天的城乡居保扶贫工作的全面检查,在听取汇报,检查扶贫工作台账的基础上,走村入户实地了解困难群体人员对社保扶贫政策的知晓情况,确保扶贫对象“一个不落”的享受社保扶贫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梳理扶贫工作中的各种堵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问题,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