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各在通省部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学习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条例》重点内容、关键问题及相关要求,加强风险防范,有效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3月31日下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党支部面向在通省部属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以“服务、维权、促和谐”为主题的融合式党建活动,结合《条例》重点条款向用人单位进行了讲解。各单位基建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邢建忠重点从分账管理,专户落实人工费用;实名管理,书面确定劳动关系;依法管理,全面加大惩处力度三个方面,围绕《条例》对工程建设领域所作的特别规定,以及就建设单位,尤其是政府(国企)投资项目的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向用人单位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规范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工作;二是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依法做好人工费单列拨付工作;四是确保人工费发给本项目的农民工;五是注意为解决工资纠纷预留资金:六是及时协调化解欠薪纠纷。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夏佳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