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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开展“人力资源助企”之人才评价工作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6-04 字体:[ ]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具体。

(一)推进企业自主评价人才改革。我市于2017年出台《关于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认定中级职称试点工作的通知》,先行遴选了江苏中天科技集团、南通四建集团等5家企业开展自主评价认定中级职称试点,产生积极的社会反响。2018年又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南通二建集团、精华制药集团等9家企业承担试点,2019年又新增南通五建集团等5家企业。目前全市共有自主评价中级职称企业18家,进一步引导、激发企业自主选拔、评价、培养人才的积极性。承担试点企业共有1259人获得中级职称。

(二)推进人才评价方式改革。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职称评审每年1次,近5年我们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开展专场评审,平均每年都为企业开展专场评审8次以上,打通人才评价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针对我市建筑企业施工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点,我们多次向省厅汇报,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同时创新评价方式,在企业开展专场评审时,派人赴哈尔滨、青岛、徐州等地施工现场组织申报人进行视频答辩,既符合评审程序又减轻企业的负担,为企业资质就位、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推进企业人才评价优惠政策落地。针对企业基层一线技术人员实践经验比较丰富,业绩比较突出,但由于学历层次、信息化知识、外语等达不到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无法“入门”的实际,在“十二五”初期就积极构建企业人才评价政策绿色通道。不唯资历,对具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的人员,在企业工作满5年、7年、10年的,只需取得助理级职称,即可对照评审条件的要求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唯论文,对实践性强的工程类中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不作为评审的硬性要求,2008年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取消计算机和外语要求。不唯学历,2014年制定出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意见,打破职称对学历的硬性要求,突出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继续教育采取特殊政策,对边远艰苦地区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学时的计算等可视实际情况考核。

(四)加大人才评价激励力度。2015年11月印发《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对市区企业获得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分别奖励5000元、8000元。各县(市)也相应制定了奖励措施。

(市局职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