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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会同税务、医保等部门深入企业宣传社保费减免政策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23 字体:[ ]

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统一部署,我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到位,全力纾解企业周转资金困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为进一步扩大减免政策的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成效,近日,市社保中心会同税务、医保、就管等部门深入走访部分企业,开展调研宣传活动。

在市区联钢精密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南通金鹰圆融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市社保中心等部门与企业负责人及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发放《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及稳岗情况告知书》、《南通市区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会保险费相关问答》、《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关问答》等宣传资料,就企业关注的企业类型划分、社保费缓缴等问题一一解答,并进一步征求了改进经办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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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相关人员纷纷表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我市出台的社保费减免、减征政策,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不但减免、减征不需要申请,而且对2月份已缴的应减免、减征的单位缴费部分,也已直接退至缴费银行账户,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他们对企业下一步全面复工复产充满信心。

据此前市人社、医保、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减征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2月至6月,我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 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6月,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高效联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利服务,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凡符合减免、减征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无感化”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