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归集的通知,我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积极响应,提前完成8.94亿元资金归集。
收到通知后,我局联合市财政局进一步明确了市本级委托投资运营资金中各区的归集金额,并下发相关通知。各县(市、区)于3月13日前,已将首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归集到省财政专户。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科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全国全面实施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
(市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