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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联动 合作发展
——南通、黄浦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订友好共建协议

来源: 市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发布时间:2019-10-16 字体:[ ]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在举国上下欢庆祖国70华诞的美好时节,经过几个月以来的密切磋商与沟通对接,10月12 日,南通市人社局和黄浦区人社局正式签订《长三角区域(黄浦-南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战略合作友好共建框架协议》。南通市和黄浦区作为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前沿阵地,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既是体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省劳动保障监察局梁吉祥副局长、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庄雅彪总队长以及南通市人社局、黄浦区人社局相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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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副局长严红梅就落实“合作协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机制,在两地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合作机制,通过区域联席会议、跨区域协查、农民工异地救济等业务交流合作机制,在跨区域案件处置上研究对策,在各类案件处理的具体工作上研究细则。二是加强交流,及时交流两地工作经验,逐步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及时、高效的互联互通。将通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联合培训、互访交流等形式,实现工作深度对接、业务深度融合和人员深度交流,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加深协作,在管辖受理、案件协查等方面明确具体协作原则、明确沟通程序。同时,希望能够依托党建平台,加强党支部组织交流合作,开展“结对共建”,以多样化的形式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为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奠定深厚的基础。

协议签订以后,双方将建立跨省市之间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实现"无边界"异地调查取证;"跨地区"督促用人单位整改;相互委托实现异地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互通协同处置跨区域重大、疑难、群体性案件和跨区域整体预警联动等,并尝试打通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跨区域学习交流。

(市局劳动保障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