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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企业家代表走进劳动仲裁庭审现场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字体:[ ]

2019年5月,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连续第三年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着力打造和强化“阳光仲裁”服务品牌。活动期间,全市选取了30场以上典型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庭审,以案说法。其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别于5月13日、5月15日、5月22日举行公开庭审观摩。

5月22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邀请20余名企业家代表参加仲裁庭审开放活动。

随着仲裁员宣布闭庭,一起令企业家们关注的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顺利完成庭审程序。

专门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劳动仲裁公开庭审活动,对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而言尚属首次。将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工伤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争议拿出来公开庭审,具有典型意义。据了解,2018年全市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确认、解除、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以及工资、工伤待遇的案件占全部审理案件的70%以上。对于企业家而言,通过参加这种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的公开庭审活动,更直观地深化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举一反三,查找自身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疏漏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完善,从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近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案件调处难度日益加大,且“抱团”集体争议案件持续上升。2018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12019件,同比上升6%;处理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68件,同比上升11.7%;50人以上重大集体争议案件同比增长150%;而市本级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同比上升300%。上述案件的发生,一方面确有一些企业疏于劳动管理,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不强。也有少数企业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违法加班加点,存在失信行为;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少数劳动者缺失诚信,利用企业劳动管理的疏漏,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恶意仲裁。有极少数劳动者钻法律空子,故意蒙蔽企业,如以自愿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费,要求企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计入本人工资等,诱导企业违规违法,导致一旦劳动仲裁,企业付出高昂代价的情况屡屡发生。据了解,在全市立案处理的案件中,一年中同一劳动者多次申请劳动仲裁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碰瓷”职工应引起企业和社会的高度警觉。

为了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成本,进一步引导企业重视加强劳动管理,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市工商联采取“请进来”和“走上门”的方式,持续开展对企业的“精准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以案说法、现场指导,以及帮助完善规章制度、举办培训和邀请参加公开庭审等形式,先后化解了10多起重大集体争议案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市人大代表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陆汉萍表示,“首次邀请企业家参加劳动仲裁公开庭审活动,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一步主动服务企业,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丰富对企业精准服务内涵的重要举措,希望今后常态化开展。”

来自企业界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代表一同参加了公开庭审活动。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