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2-22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受主管部门委托,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三)配合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及处理工作;

(五)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紧扣核心指标,稳风险降增量,强化源头化解,全力维护劳动仲裁工作局势和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一)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护航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机关先锋工程,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坚持进企走访调研,加强精准服务,举办2024年度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培训,覆盖更多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从企业内部源头预防和减缓劳动争议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持续深化裁审衔接,提升裁审质效。双管齐下,在党建联建和业务衔接上全面推动裁审衔接工作走深走实,联合发布2023年度全市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强化裁审机构在疑难案件研讨、新业态案件受理审理口径协商等方面的协调合作,推动裁审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努力形成南通市裁审衔接品牌效应。

(三)强化多部门联合,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运行的指导,完善运行规范和制度,重点推动在规上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努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加强对全市纺织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发挥真功实效,筑牢劳资争议风险前道防线。

(四)加快仲裁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智能仲裁院建设的相关标准要求,在市仲裁院现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畅通各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努力建设成为市级样板。

(五)严格制度建设,提升仲裁工作质效。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延续举办2024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专项评查,提高全市仲裁文书水平,增强仲裁机构公信力。推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在根治欠薪方面的效用,不断总结发展速裁庭运转经验,加强对各县(市、区)速裁庭业务指导,提升案件处理质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0.85万元,增长8.4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96.9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396.9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网络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物业管理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396.9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396.9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25.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劳动关系和维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5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正常调薪,以及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1.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6万元,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经费调增。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396.9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396.9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9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396.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1.24万元,占88.49%;

项目支出45.69万元,占11.5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8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网络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物业管理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9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8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网络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物业管理费。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5.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5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正常调薪,以及社会保险基数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经费调增。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0.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经费调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51.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5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网络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网络设备设施租赁费、物业管理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51.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会经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7.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5.1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396.93万元;本单位共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5.69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