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2-22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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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用工和薪酬管理。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审计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处、表彰奖励与考核培训处、社会保障联调办公室、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4家,具体包括: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全市人社系统将抢抓战略机遇、聚焦服务大局,努力为全市发展贡献力量。一是提升经济助推力,持续稳就业促发展。加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功能完备、服务优化、便利共享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稳就业提供载体支撑。二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持续强社保广扩面。持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稳慎做好企业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落地,统筹新增参保与“城乡居保转企保”目标任务,提高扩面质效。做好邮政末端网点和平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探索实施工伤康复早期介入干预机制。三是提升人口集聚力,持续引人才强动能。围绕人才新政4.0贯彻主线,锚定政策、平台、项目、载体等主要赛道,常态化、多场次开展南通发展环境及人才政策宣讲推介,突出优势产业链开展专项引才服务,全年吸纳高校毕业生不少于5万人。四是提升社会和谐度,持续抓共治促和谐,加大对企业指导培育、正向激励、评估认定力度,推动规上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推进欠薪线索处置各相关部门深度融合、联动发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7,448.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59.94万元,增长1.7%。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7,448.2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7,448.2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0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5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及人员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54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35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生人数增加。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7,448.2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7,448.2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3.2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2)教育支出(类)支出7,645.09万元,主要用于南通市工贸技师学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6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学生人数较去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851.18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及就业管理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846.78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51.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8.26万元,减少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27,448.2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7,448.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04.27万元,占90.7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543.96万元,占9.27%;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27,448.2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409.86万元,占78%;

项目支出6,038.37万元,占2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04.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6.5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及人员变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4,90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5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及人员变动。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6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8.5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二)教育支出(类)

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5,10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28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教职工增加,人员类支出增加;学生人数增加,运转类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56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3.49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8万元,增长2,997.14%。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406.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6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66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8万元,减少0.86%。主要原因是职能项目经费减少。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3,93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3万元,减少4.98%。主要原因是非税预计征收减少,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257.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7.99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功能分类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094.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7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2,85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43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39.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6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17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90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59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及人员变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39.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16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17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变动原因公务活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45%;公务接待费支出25.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安排会议费预算,控制支出。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3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0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取消。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968.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42万元,减少1.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行政运行经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269.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52.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1,117.4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7,448.23万元;本部门共114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038.37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