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8-23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高校毕业生引进活动;承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培训教育、公共服务和基地建设;统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流动人才人事关系代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南通籍在外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人才引进科、人才项目服务科、毕业生就业科、人事代理科、海外人才服务科、行政事务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市人才中心牢牢树立“大人才观”,扎实推进“才来江海”行动计划,在“疫情反复、高校封闭”的艰难形势下,全年新增参保大学生4.81万人,实现“高校毕业生来通就业、通籍人才回通就业”双突破、双提升。一是夯实坚强前哨,做大引才容量。创立以重点高校引才工作站、“青春留通推荐官”、板块人才服务部门为成员的“引才联盟”。建立以国内35家南通引才工作站为桥头堡,通联206家重点高校和7个省级招就中心的强大校地合作联盟,覆盖范围、互动频率、对接成效均在全省保持领先。紧贴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围绕优势产业链企业,建立数据化的人才与重大项目对接机制、专题化的服务重大项目人才招引机制、精细化的重大项目人才服务机制、精准化的人才流向跟踪分析机制,自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长期规划、落实落地和示范引领的连贯动作。建成实体人才直播室,开展立体化城市宣传、沉浸式直播带岗、体验式项目推介和专题化网络招聘。2022年,全市人才条线累计举办现场招聘会223场、网络招聘会471场、直播带岗活动216场次,累计提供岗位15万个。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引才磁场。开发“城市环境VR展厅”“高校生源信息查询系统”“精准就业小程序”“就业档案”“政策雷达”五位一体的“按图索骥”精准引才集成系统,形成了“南通什么样--南通的企业怎么样--哪些岗位适合我--到了南通享受到什么--供需双选”的逻辑链条,实现了从“东一网西一网碰运气捞鱼”到“设定品种和规格的智能化捕捞系统”的革命式跃升。生源查询系统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著版权证书,“VR展厅”浏览量突破16万人。三是涵养服务生态,提升引才温度。通过媒体宣传、校招宣讲、高校网站开辟专栏、政企通、“青年就业咖扉说”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才新政,全年组织宣讲活动182场次。抢抓全市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契机,市县联动设立人才服务点,精准投送人才政策、发布优质岗位。组织“滨江夜梦工厂”人才夜市,以夜市“烟火气”为人才服务“聚人气”,央视“朝闻天下”专题报道。进一步提升本科生补贴审核发放频次,增强人才获得感,全年发放市区本科生综合补贴2.08亿元,享受补贴的本科毕业生留通在岗率达90.07%。首创“人才补贴喜报”,发放至国内600所高校,让人才有成就感,又让学校有价值感,充分调动高校为通荐才积极性。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569.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31.17万元,增长70.3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3,569.3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3,56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31.17万元,增长70.32%,变动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实施过程中追加的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工作站经费、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收入。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3,569.3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3,56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31.17万元,增长70.32%,变动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实施过程中追加的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工作站经费、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3,56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9.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3,56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49万元,占6.47%;项目支出22,044.84万元,占93.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569.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31.17万元,增长70.32%,变动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实施过程中追加的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工作站经费、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56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35.5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2,519.2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8.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332.6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追加了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08.49万元,支出决算8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赴外人才招聘经费。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23.8万元,支出决算12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要求完成了当年的政府采购结转项目。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0.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本科生综合补贴。

4.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9.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就业见习补贴。

5.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6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人才招聘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1.41万元,支出决算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11.88万元,支出决算1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24.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5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56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31.17万元,增长70.32%,变动原因: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新政实施过程中追加的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人才工作站经费、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24.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5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6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4万元,变动原因:严格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1.3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接待4批次,42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各高等院校业务部门及省、市、区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学习、交流;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6.1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尽量改为线上电话会议。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162人次,开支内容:举办优秀学生来通座谈会、就业指导会议、就业见习会议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3.9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活动取消。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43人次,开支内容:组织三支一扶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少6.86%,变动原因: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4.1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