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8-23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社保政策法规,承办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稽核、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办理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登记、审计稽核以及基金管理等;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等;参与研究、制定各项社保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县(市)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进行指导并按工作目标任务组织考核;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社会发放科、审计稽核科、关系转移科、居民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科、政务中心事处、崇川区办事处、港闸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滨海园区办事处、通州区办事处、退休业务科、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办事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政治引领,提升党建质量,集聚干事创业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头雁之姿引领发展。持续巩固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年”暨争创“三强三优”好班子专题活动成果,班子成员自觉在改革攻坚、民生保障等系列重难点任务中走在前、作表率,带头提升能力素质,持续改进作风,激励担当作为。陆冬辉同志获市春季学期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修班“优秀学员”。二是发挥组织功能优势,融合党建赋能发展。深入实施“机关先锋”培树工程,创新社保服务“一码十办”融合党建实践载体,牵头成立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党建联盟,构建“1+N”联建模式,得到市委王洪涛秘书长调研肯定,蝉联市级机关融合党建示范书记项目。三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争先创优推动发展。围绕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加强干部梯队建设,鼓励推荐优秀干部到更大舞台历练、往更高平台发展,1人任驻村第一书记,1人选调局办公室工作,1人派驻市机场指挥部工作组。构建青年干部“学、研、践、赛、评”五位一体培养体系,切实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1人获市级宣讲比赛第二名,1人获局岗位练兵比武第一名,3人分获市“巾帼建功标兵”“政务服务标兵”“百名政务服务之星”表彰,5篇由青年干部撰写的调研报告均获评优秀。

2.扛好主责主业,敢于攻坚克难,交出事业发展过硬答卷

一是深入推进参保扩面提质。紧盯高质量发展任务指标,积极应对疫情连锁反应对扩面工作的制约影响,综合运用监测、通报、调研、评估四项机制,真抓实干,顶压前行,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新增参保约18.5万人,完成率108.8%;新增城乡居保转企保6.9万人,完成率115.4%,继去年实现“开门红”后,纵深推进再结硕果。

二是创新推出“一码十办”服务。聚焦作风效能与营商环境“双提升”,打造“一码十办”服务样板并向各县(市、区)推广覆盖,扎实开展社银合作“就近办”试点,着力构建市域一体、系统集成、高效便民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新格局,以实际行动助力南通“万事好通”,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劳动保障报、省厅工作简报以及市两办信息快报等报道。

三是主动争取基金省级补助。在规范执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要求的基础上,全年争取省级调剂金约18亿元,在全省60多个统筹地区中位列第三,有力确保了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稳健运行。

四是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连续第十八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调待提标共惠及全市近251万待遇享受人员,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3.持续深化机关保险改革。全力推进“中人”待遇按新办法计发工作,截至11月底省厅通报,我市2021年底前退休“中人”待遇计发比例99.73%,全省排名第二,今年退休“中人”已复审通过2400人。扎实做好职业年金实账归集、虚账记实、利息记实、待遇计发等各项工作,指标进度均在99%以上,持续位列全省前茅。

4.认真落实纾困帮扶政策。“线上线下、点面结合”全方位宣传解读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畅通网上申报和线下受理渠道,“短平快”“精准实”累计为全市225家企业办理社保费缓缴约1.39亿元,“真金白银”助力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增强信心。持续巩固城乡居保扶贫成果,落实困难群体参保登记、全额代缴、享受待遇三个“100%”要求,兜住兜好民生底线。

5.全面夯实风控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强化基金风险警示教育,修订完善经办内控制度,细化52条防控措施,健全“实时预警、在线核验、多级审核”的数字化稽核风控模式,建立疑点数据派发、核查、反馈闭环机制以及与公安、司法、民政等多部门数据联网比对机制,加大对各县(市、区)延伸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6.不断提高数字经办能力。全面实现依托部平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制度转移接续,平均审核时长缩短至2.07个工作日,全省排名第三。高效完成企保全国统筹系统切换上线。加快社保历史业务档案数字化进程,运用数据手段主动识别服务对象、精准推送服务信息,促进经办提速增效,社保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率高达99.6%。

7.强化底线思维,推动关口前移,筑牢单位建设稳固根基

一是深入推进廉政作风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责任链条,加强层级管理、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扎实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教育月、作风建设提升年等活动,持续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律自觉。建立内部督查常态化机制并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持续保持从严从紧的高压态势,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二是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扎实开展“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园区企业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全力做好社保领域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加强风险排除和沟通会商,妥善解决疑难信访。三是抓紧抓牢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落实预想预测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做到安全发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办服务,制定AB岗应急预案,全力以赴保运转、保发放。

第二部分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668.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02万元,增长2.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668.2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6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02万元,增长2.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3,668.2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6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02万元,增长2.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66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8.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66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4万元,占92.1%;项目支出289.89万元,占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668.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02万元,增长2.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6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064.6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252.93万元,支出决算2,8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二下后,财政即时追加应休未休假补贴及部分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预算。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19.21万元,支出决算31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492.47万元,支出决算49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2位退休人员申请购房补贴,财政即时追加经费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7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7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0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68.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02万元,增长2.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调资、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7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70.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08.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1万元,变动原因:受疫情影响,调研交流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6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调研交流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比较小。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接待2批次,17人次,开支内容:接待省企保及机关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组人员餐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31%,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线下会议大幅减少,会议费也随之减少。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12个,参加会议131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次城居保会议餐费及中心各类会议场租费。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11%,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全部取消,培训费随之减少。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12人次,开支内容:会计人员进行线上继续教育培训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0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2万元,增长13.84%,变动原因:1.疫情期间采购防疫物资等办公用品,办公费比上年增加;2.午餐费标准提高,福利费比上年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86.48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