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8-23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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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宗旨: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人事考试服务。

业务范围:中心现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基础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考务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命题专家队伍、监考人员队伍、巡考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职称考试的资格审核、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承接市级机关及各县市(区)的内部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基层选调等社会化考试的服务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考务科、工考科、信息科(命题科)和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是我市人事考试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直接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才发展战略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根据部、省考试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围绕全局整体工作部署,按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紧绷安全弦,严把质量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确保考试业务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中心主要完成了四大方面的工作,现将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汇报如下:

1.聚焦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考试风气持续向好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融合式党建书记项目和廉政文化项目申报为基础,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导班子结合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和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学习和支部活动引领考试业务发展。通过多轮次党的二十大报告系列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算好廉政账上好廉政党课、组织学习《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南通市人事考试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政治定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在今年全省人事考试条线廉政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南通市代表队获得个人第一名和团体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2.平稳组织各项考试工作,考试规模再攀新高

一是考务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人事考试报名、审核及组织工作,包括各类招录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及其他人事考试,考试规模再攀新高。已全面完成2022年度人事考试报名审核工作,总计报名15.5万人,近33万科次。截至年底,组织实施共计36项人事考试任务(专技类25项含取消的3项考试,招录类11项),报考人数149375万人(比2021年同期145812人增长了3563人),报考总科次312887万科次(比2021年同期310991科次增长了1896科次),报考人数和报考科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4%和0.6%。截至目前处理各项考试违纪违规32人次,分别是公务员考试9人次、事业单位考试1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3人次。截至年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后审共完成二级建造师、社会工作者等8项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后审人数5067人,后审不通过8人。二是工考工作。配合省工考办测试一体化平台工考报名流程,完成了2022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报名、培训考核相关工作,培训考核人数244人;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报名、审核等工作,其中技师报名101人、高级技师报名人数59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教育报名等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截至年底,报名人数已超3000人大关,达到3209人,超额完成全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

3.提升考务管理安全水平,考试秩序井然有序

一是严把机制标准化。今年以来,根据不断增加的报考人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等新形势和新情况,我们全面修订了《考务操作标准化流程》和《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从顶层设计上不断完善考务管理工作;根据笔试、面试及机考的不同特点与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南通市人事考试各类考务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漏洞和风险更具可控性,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措施更具实效性。同时为规范费用支出管理,调动考务人员积极性,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开展,结合考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南通市人事考试考务费用支付标准》。根据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操作规范化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实施我市的行动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以考务操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保证考试实施各环节落稳落实。

二是严守考试安全线。“考试无小事”,中心始终把守好考试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心与市卫健委等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研究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相关措施,考前就两码查验、体温检测、考场布置、人员防护、消毒通风、防疫物资准备等问题召开碰头会,对监巡考及所有考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全面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根据最新防疫要求向考生发送考前提醒,考试当天严查两码、核酸证明等材料。另一方面,做好考试安全措施。中心保密室改造装修工程顺利通过了市国家保密局和公安局的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卷库保密安全等级升级到位。在试卷接送、值班、交接和管理等重点环节,继续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确保手续齐备、保密到位、责任到人,实现试卷运转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全面无缝对接,一校三核电子称重全部覆盖到点。同时与巡考(考务)人员、考点主考、考点工作人员签订责任承诺书,实现考试安全责任层层压实,督促指导监巡考人员履职尽责。

三是严控人员素质关。中心利用巡考(考务)人员信息管理库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加强监巡考队伍建设管理,提高监巡考人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考务人员安全保密、组织保障和考风考纪工作责任制,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考务规定,提升人事考试监巡考队伍业务能力”为目标切实做好业务轮训宣讲、考务知识测试等一系列培训考核工作。

4.改进信息化服务手段,考试创新亮点频现

今年,中心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推出创新亮点。一是制度机制创新夯实考试基础。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三大制度,分别是《人事考试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考务操作标准化流程》和《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并在今年全面完成了三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特别是我市制定《考务操作标准化流程》对考务各环节的规范化操作提炼总结的做法得到了省中心的高度认可。二是优化一体化指挥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人事考试信息一体化指挥平台功能,全省首家与市教育局联动,实现了人事考试和教育考试视频监控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逐步完成对南通考区人事考试定点考点学校视频监控全覆盖,三是大刀阔斧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全省首创,开发上线“南通市人事考试考务(巡考)管理系统”并在全省做专题演示和经验推广,该系统运用最新的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具备考务资料制作、巡考云端管理和数据整理统计三大功能,进一步规范了考务操作程序、巡考人员管理、考务数据归档等工作,将在线动态指挥与精细化管理实时互通、有机融合,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了考务管理的高效、精准、安全目标。四是打造暖心服务优质品牌。以争创优秀群体为抓手,打响“暖心助考,阳光选才”融合式党建优秀品牌服务,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公告栏等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等服务,优化网上不见面服务平台功能,增加“成绩延期申请”服务,助力考生实现信息修改、用户名找回、密码重置等常规业务的一网通办、即办即结,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考生不跑腿。从细处考虑,为特殊考生提供贴心服务,例如,开辟残障考生特殊绿色通道,一对一服务;设置面试孕产妇专用候考室,购置躺椅等设施,让考生感受温暖贴心服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引才引智贡献属于考试人的力量。五是全面提升信息宣传工作能力。将信息宣传作为年度重点目标工作强力推进,成效显著。成立中心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按月按季度落实信息宣传考核要求,通过南通发布、掌上南通、南通日报、南通人社等公众号媒体多维度、高频次的发布相关开考提醒、防疫事项、考纪宣传等信息报道40余条,助力考生依法依规参考。11月底《中国组织人事报》重磅刊登了我市推行“智慧”考试的创新做法,“学习强国”平台、省委组织部网站等先后转发报道,我市构建信息化人事考试体系的创新举措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打造南通人事考试亮点服务品牌及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部分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76.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78万元,减少8.2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076.7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7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79万元,减少8.27%,变动原因:部分考试停考造成职称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5.2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076.7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7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79万元,减少8.27%,变动原因:部分考试停考造成职称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5.2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7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1.5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7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27万元,占14.01%;项目支出1,781.25万元,占85.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76.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6.78万元,减少7.84%,变动原因:部分考试停考造成职称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7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662.8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77.7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595.98万元,支出决算2,00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考试停考造成职称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7.85万元,支出决算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9.06万元,支出决算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0.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7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79万元,减少7.86%,变动原因:部分考试停考造成职称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0.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变动原因:业务用车车辆购置时间较长,维保费用适度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01%;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9%。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1.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用车审批,大型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8.33%,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管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接待1批次,6人次,开支内容:接待省中心职业资格考试考务专项检查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6.6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会议费用。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0个,参加会议20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为召开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的会议室租赁费用。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疫情原因,本年度未组织举办相关培训。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83万元;本单位共开展0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