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为军转干部提供服务。军转干部安置服务和跟踪服务,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为正科级建制,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本中心成立于1990年4月,核定事业编制4人,中心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截止2017年,我市共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79人,除2人病故,1人入刑外,现有176人,其中市区56人。今年全市新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0人,其中市区11人。随着各级政府鼓励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政策的相继出台,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逐年递增,服务保障工作将更加繁重。面对压力和挑战,我们始终保持工作定力,抓好常态化管理,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推进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六县(市)已初步建立起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服务平台,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工作服务网络,实现了人员信息动态管理。4月份安排专人给各地经办人员传授系统操作技术,提高了管理服务效率。二是精心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工作检查。4月上旬我们接到省厅《关于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们从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年度登记审核落实情况、退役金发放管理工作情况、就业创业及培训工作情况、工作机构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检查重点,先行开展自查、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检查工作落实。5月9日至11日,省军服中心吴建龙副主任一行来我市检查,对我市的基础建设工作和关心帮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组织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健康体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和公务员同等的健康医疗待遇。我们按照机关公务员健康体检方法和项目套餐,及时与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安排市区5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在6月至7月体检,据统计,除极少数人因特殊情况主动放弃外绝大多数人都参加了健康体检,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四是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本年度医保费缴纳及医保基数申报工作。7月初,我们主动与医保中心联系沟通,根据他们提供的年度医保费缴纳清单,据实向财政局申请划拨单位医保部分专项经费;同时多次与建行联系,从银行代收代缴系统中扣缴个人医保费;个别银行卡被冻结的,通知个人到指定银行自行缴费,这项医保费缴纳工作从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开始到医保费结清历时3个多月完成。10月份,为一名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12月份完成市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19年医保基数申报工作。五是完成新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参保。12月份,我们根据省中心审核好的退役金发放审批表,及时做好11名市区新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参保手续。六是确保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正常发放。退役金发放是自主择业管理服务的核心。我们严格按照退役金发放程序,按月上报审核发放,目前,全市17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能按时足额领取到退役金。完成年度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库,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身份定期核查机制,对核查出的情况追根溯源,确保无人员失联失控和冒领骗取退役金问题。七是努力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就业比例。创业就业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实现事业转型、追求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帮助他们快速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是重视培训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依托社会、个人自愿、按需培训”的原则,大力实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就业创业培训体系,上半年我们推荐了多名有创业愿望和潜力的军转干部参加了省厅在南京大学举办的第五期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下半年组织了医疗卫生方面的转业技术干部参加了省厅在南京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举办的第六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卫生健康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提供就业平台。我们组织了有就业意向的军转干部参加省厅在省会议中心举办的就业专场对接会以及网络专场招聘会。三是协调推荐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各地采取给辖区内企业发函、人才推荐、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推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目前,我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5%以上通过不同渠道实现了就业。

(二)继续做好随调家属管理服务工作

目前挂靠在市中心事业身份的随调家属共有21名,其中在职16人,退休5人。其中提前退养人员由市中心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费,一次性安置人员需安排专人督促他们按季度缴纳参保经费并做好与财务处扣缴费用的核对工作。7月份按照有关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及时上调了5名退休人员养老金。12月份为两名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随调家属办理了退休手续。2018年市区新接收安置企业身份的随调家属有2人,都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目前已向财政申请专项安置费20万元。

(三)配合军转处做好我市军转干部安置服务工作

今年根据省厅军转安置工作的统一安排,6月19日-27日在南京集中审核全省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中心人员配合军转处认真做好审档工作,在10天时间内共审核了我市384名军转干部档案,其中包括32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21名随调家属档案。参与市区特殊岗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的笔试、面试以及积分选岗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区计划安置军转任务。

(四)规范管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通过了市财政局财务专项检查。7月中旬市财政局对市军服中心2017年度财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市中心密切配合,随时提供各种检查资料,局财务处安排专人与检查组对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立即整改,按时完成整改报告,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二是完成单位财务内审工作。按照局财务审计要求,配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市中心近三年(2015-2017年)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等账目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作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5月份,组织了市、县(区)两级自主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厅举办的首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论坛暨专门工作机构骨干培训班,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内部工作规范》、《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等制度,为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二部分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68.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91万元,增加30.01%。其中:

(一)收入总计168.5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67.4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7.81万元,增加29.16%。

事业收入1.1万元,为补缴陈佳失业保险费用。

(二)支出总计168.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6万元,主要用于军服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以及房产税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3.66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专项费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5.87万元,增加27.4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12万元,增加5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增提租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6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6万元,占99.35%;事业收入1.1万元,占0.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6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万元,占46.21%;项目支出90.66万元,占53.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7.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81万元,增加29.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房产税支出、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以及政策性调增提租补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6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81万元,增加29.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房产税支出、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以及政策性调增提租补贴。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83.36万元。

1.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3.36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56万元。

1.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决算为1.56万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11.53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81万元,增加29.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房产税支出、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以及政策性调增提租补贴。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军转家属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29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