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宗旨: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人事考试服务。
业务范围:中心现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基础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人事考试监考人员队伍、巡考人员队伍、命题专家队伍、面试评委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承接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命题、考务组织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考务科、工考科、信息科(命题科)和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中心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人事考试工作整体部署,按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紧绷安全弦、严把质量关,以超强的魄力、果敢的韧劲、创新的勇气和用心的服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各项考试任务,为服务人才战略大局、稳定就业形势、守护公平公正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
中心以先锋支部申报为契机,以“三大先锋先动”为指引,切实发挥党建引领的强大作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人事考试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1.以联建共建先锋行动推动业务发展
以联建共建先锋行动引领业务工作发展的模式,发挥党建的拉力与推力作用,提升考务管理水平,今年来,中心党支部与无锡、盐城、连云港、镇江等人事考试机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党建联建活动,在体制机制建设、考试信息化发展、数字化转型、规范化管理、考试基地及考区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有益探讨,通过党建联合体的搭建,学习互鉴、结对协作、共同提升。
2.以攻坚克难先锋行动提升工作质效
以攻坚克难先锋行动为抓手,今年来中心继续优化完善我市独创的一体化巡考(考务)管理系统,通过在全省的成功试点运用后,下半年我市的巡考(考务)系统正式升级为江苏人事考试考点考务管理系统,并在9月份开始的各类全国性考试中实现省、市、县考区同步使用,获得了省中心和兄弟市的高度认可和肯定,为江苏考试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做出重要贡献。
同时,中心用心打造“暖心助考,阳光选才”南通人事考试服务品牌,多措并举,想方设法,用情服务。历史首次为盲人社工考生量身定制专属考场并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服务;联合市妇联,在面试现场为孕产妇考生搭设专用温馨候考室;为行动不便考生开辟绿色专用通道;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报名公告栏等为考生提供线上政策解答和报名咨询等服务;优化网上不见面服务平台功能,增加“成绩延期申请”服务等,助力考生实现一网通办、即办即结......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用我们的温情助考、暖心服务让广大考生感受到南通爱才惜才引才的开放包容和温暖温情,为人才引进和公开选拔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安全的良好氛围。
3.以能力提升先锋行动抓好队伍建设
以能力提升先锋行动为指引,党员模范带头示范,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等活动,有力提升了全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能力。8月,中心干部职工参加全省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培训班,围绕考试安全形势、典型案例分析、应对原则措施等系统培训,切实提高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纪律意识。下半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人事考试考点考务规范化管理暨警示教育培训班,邀请省专家作专题讲座,通过类案共性分析与个案深度剖析相结合,教育引导考务工作人员强化行动准则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坚决守住廉洁奉公底线。
(二)围绕“两个重点”,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考试任务
一是完成重点考务指标。完成包括招录类、专技人员职业资格类及其他各类人事考试的报名组织、考务实施、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等工作。全年组织实施了39项人事考试任务,报考人数152766人(比2022年增加了2.1%),报考科次312739科次。其中,招录类考试75935人,总科次12.1万,同比2022年分别上升20%和34%;资格类考试76641人,总科次19.1万,同比2022年分别下降11%和14%。完成24项资格类考试资格后审工作,共计审核考生10460人,同时按时准确发放了包括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经济师、社会工作者考试等在内的共计7758本资格证书。
二是重点抓实考风考纪。持续净化我市人事考试良好的环境。截至目前,已处理各项考试违纪违规41人次,分别是公务员考试13人次、事业单位考试12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6人次,其中严重违纪1人次,为广大考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三)夯实“三大任务”,努力搭建人事考试的“四梁八柱”
一是体制机制建设改进完善。中心紧扣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操作规范化专项行动”回头看的要求,以规范为准绳、以标准立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人事考试考务操作标准化流程》、《人事考试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等文件,汇编出台《2022年度南通市人事考试工作年鉴》,除此以外,中心特别制定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心工作人员内控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将业务工作和绩效考核紧密契合,打破同吃“大锅饭”的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激活新动能、树立新导向,实现“优者奖、劣者汰”的鲜明目标,努力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考试安全防线筑牢加固。安全是考试的第一生命线,中心始终把守好考试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考前,召集考点负责人、考务人员举行考务布置会,对考务工作进行针对性的详细安排,提出纪律要求,确保考务人员提前对考场布置、监控广播、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督察验收到位,同时与联动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各类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措施更具实效性。考试当天,打出“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线上线下动态巡查、小程序上报打卡”等多功能组合拳,实现考务工作全流程监控,试卷安全全角度监管,考试公平公正全方面守护。考后,严格落实“一考一结”制度,针对每次考试中出现的问题、风险漏洞和不足之处等,要求全员参与系统排查、明确职责、拿出措施,并由考务科梳理总结、检查落实,不断推动考试安全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人员队伍素质优化提升。以加强监巡考队伍、命题专家队伍、面试评委等的“三支队伍”建设管理为核心,着力提升软实力,形成我市人事考试健康、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将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常态化、习惯化。针对监巡考人员,利用集中学习和考务管理微信小程序内嵌的测试环节强化考前业务培训,对测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巡考人员取消巡考资格,以此持续提高监巡考人员能力素质;针对命题专家队伍,除了日常的以考带训、以审带训外,12月中旬,还邀请省专家对我市命题人员开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进一步夯实我市命题工作基础;针对面试评委,邀请省中心专家对我市部分专家评委进行专项培训和测评考核,多角度、全方位提高他们的实战水准和评分素养。
(四)聚焦“四个创新”,全面开启人事考试更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创新信息化建设新亮点。结合考务实际,今年我们继续系统优化和全面完善自主研发的智慧考试一体化巡考(考务)管理系统,新增人员分工、组长评价、考点考核、意见反馈等全新功能选项,逐步打通巡考小程序与视频指挥平台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的可视化,增强系统的延展性、及时性、互动性。一体化巡考(考务)管理系统还代表我市参加全省人社系统数字化路演,相关工作受到省人社系统领导和专家的肯定。《中国组织人事报》、学习强国、省委组织部网站等国家、省级媒体相继宣传推介。目前该系统已正式升级成为江苏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务管理系统,并在全省推广使用,为我省人事考试信息化发展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省人社厅的书面表扬。除此以外,今年我们完成了人力资源大厦自有考试基地监控设施的升级改造等工程,不断优化和提升我市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水平。
二是创新命审题核心竞争力。中心命题科成立以来,在完善命题管理工作职能的基础上,今年将向内发力与向外学习相融合,做好自身命题管理规范、命题专家库建设的同时,踊跃参与省中心组织的命题、征题、审题等工作,邀请省命题管理专家对我市命题库人员现场培训点拨和传授经验方法。我们紧盯命题发展的前沿方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今年中心承担了《人才职业能力评价的新实践新探索——推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自适应机考的建议》市级重点调研课题,为调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计算机化(自适应机考)的应用前景,我们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等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在9月成功举办了“紫琅人才沙龙——人才选拔能力测试专场活动”,邀请省中心专家就自适应机考作专题介绍,推动自适应机考在我市的落地推广。在不断完善自我、探求方法、创新推动中,中心命题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快速提升。今年以来,中心承接命题及阅卷工作12次,圆满完成委托单位的招考任务,命题及制卷水平获得良好反馈和高度认可。同时中心今年选派命题专家参与全省命审题工作8轮25人次,其中包括全国卫生类以及全省招录类的笔试及面试任务,得到省中心的充分肯定。
三是创新考试信息宣传覆盖面。中心持续强化信息宣传力度,创新出台信息宣传专项考核办法,按月落实信息宣传工作细则。通过南通发布、掌上南通、南通日报、南通人社等众多市级媒体多维度、高频次的发布相关开考提醒、考纪宣传、业务工作等,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信息70余条。其中,《南通以“智”提“质”推动人事考试迈上新台阶》、《南通:首次为视障考生定制一个人的特殊考场》、《让调查研究蓬勃生长》等稿件被《省厅简报》、“两办信息快报”、省人社厅网站、江苏党建等省级平台录用。积极参加全省考试条线监考短视频比赛,荣获团队一等奖和个人一、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四是创新大考区建设提质扩容。依据《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区管理办法》,中心对江苏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两大人事考试基地进行考点设施创新优化和提升,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今年9月,我市海安市和如皋市的人事考试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保密场所、标准化考点管理等情况通过省级复查验收,两地考区同时正式挂牌成立,海安市、如皋市顺利成为我省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区管理的县级市。我市成为继苏州、连云港和无锡之后,全省第四家设置县级考区的地市,同时县级考区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事考试事业提质扩容、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基础保障。
第二部分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50.4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73万元,增长3.5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150.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5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96万元,增长3.81%,变动原因:新录用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及国家公务员招录新设南通考区追加的成本性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3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账面无实际结转结余作为会计差错调整。
(二)支出决算总计2,150.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5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96万元,增长3.81%,变动原因:新录用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及国家公务员招录新设南通考区追加的成本性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3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账面无实际结转结余作为会计差错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5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2.27万元,占97.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48.21万元,占2.2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4万元,占15.05%;项目支出1,826.74万元,占84.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02.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52万元,增长1.23%,变动原因:新录用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0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499.6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84.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424.57万元,支出决算2,0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报名考试人数减少,非税收入减收,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3.34万元,支出决算4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录用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1.73万元,支出决算3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2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0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5万元,增长1.48%,变动原因:新录用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23.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8万元,变动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3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0.67%。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3.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1.6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管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接待3批次,26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各市考试中心交流学习正常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8.8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会议费用。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0个,参加会议20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为召开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会议政务中心会议室租赁费用。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3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控培训规模,按培训计划组织各项培训。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考务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培训及面试命题专家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778.53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102.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