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0 字体:[ ]

享受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办理材料:

1.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自困难认定生效当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

2.本人办理补贴时需额外签署《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信用承诺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告知书》等书面材料。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到居住地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申请→社区(村)受理→街道(乡镇)初审→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复核、发放;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自助办理。

咨询部门:

各街道(乡镇)人社基层平台。

附件: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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