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7 字体:[ ]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南通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职〔2023〕13号)

《关于发布2024年南通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通人社职〔2024〕2号)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补贴对象:①市区企业职工参加适岗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之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以上、合格类培训);②市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③市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2.开展培训前,由培训机构在省平台进行开班备案人员录入。

3.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期间考勤(出勤率达70%)及考核合格。

4.每年申领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5.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对《南通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根据分级分类的阶梯性补贴原则,职业技能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500-200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为300-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400-800元。

办理程序:

1.培训单位或学员向市就管中心申报;

2.市就管中心受理、审核;

3.公示(五个工作日);

4.市就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专柜25号(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服务热线:59001208、59000192)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