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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告知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9 字体:[ ]

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告知单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
3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53号令)
4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1]50号)
二、职业介绍补贴的范围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民办职业介绍机构。
三、职业介绍补贴标准
凡免费介绍城乡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50元/人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南通市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南通市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
2 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本人签名的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3 .《职业介绍许可证》及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
4 .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签订的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六、审批程序:
1 .申报补贴的职业介绍机构于季末后次月15日前递交申请。2.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于接受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汇总;3.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复核确认;4.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5.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6.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审批意见拨付。
七、承办部门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590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