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告知单
编码:JS060000RS-XK-0008
一、申报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派遣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单位内控管理及其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文本;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审核及现场考察、许可并送达
四、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7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五、权力行使部门:行政服务处
六、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59000857
十一、监督电话:59000129
十二、办理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局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