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27 字体:[ ]

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通常报到证上显示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但报到证有效期为两年,毕业两年之内初次就业的,可使用报到证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

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办理

毕业生与南通市区(不含通州区)的用人单位经双选后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及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领取南通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联系函,再凭就业协议书、接收联系函回学校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一、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推荐表原件;

2.双选就业协议书原件;

3.第一次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单位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其程序如下:

1.毕业生个人网上申报:登录南通人才网-点击“毕业生服务”-点击“录入求职简历”。

2.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登录南通人才网-点击“单位服务”-点击“申报需求”。

报到手续办理

一、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的毕业生,一般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由本人留存。

二、未就业、升学、出国的南通市区南通籍毕业生(不含通州区毕业生),一般不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由本人留存,但需在报到期限内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填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三、如用人单位有需要的,已办理过就业协议审核备案的毕业生可携带报到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如户口未迁至学校可不提供)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审核盖章后退还)。

落户手续办理

一、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手续的毕业生落户手续办理

1.所需条件及材料:

(1)户口挂靠人员必须是人事代理单位的聘用员工;

(2)户口迁移证;

(3)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

2.办理程序:符合挂靠条件的,签订“代理人员集体户口挂靠协议书”、“户口挂靠人员信息表”,代理部门盖章后持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免冠照片一张(一寸,彩色、黑白均可)前往虹桥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南通市区籍(不含通州区)毕业生返籍落户手续办理

1.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户口迁移证。

2.办理程序:户口迁移证背面加盖落户专用章。

解约改派手续办理

毕业两年之内,且在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可以办理解约改派手续。

一、解约

1.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面证明。

2.办理程序:携带以上材料办理解约手续,退还推荐表原件。

二、改派

1.已办理就业协议审核备案的毕业生

(1)所需材料:

a.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面证明(已在办理解约手续过程中提供的无需再提供)。

b.报到证原件。

C.如改派到外地就业,还需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调档函。

(2)办理程序:携带以上材料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上签署改派意见。

2.非市区通籍毕业生(含通州区毕业生),报到证开往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毕业生

(1)所需材料:报到证原件、改派回原籍申请书。

(2)办理程序:携带以上材料办理改派手续,报到证上签署改派意见。(如档案已在人才中心的毕业生,还需办理转档相关手续。)

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13-8355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