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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来源: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0-04-28 字体:[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在4月份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除召开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学习视频会议、组织市本级成员单位联络员集中学习外,还通过户外媒体、车站、机场滚动播放宣传字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倡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规范用工,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同时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注意自身权益保护,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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