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办的指导帮助下,南通市人社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3年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人社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上做出人社法治新贡献。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1.推进人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项目建设。按照省人社创新区共建共享理念和项目建设规范要求,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搭建南通创新区系统,共17个子项,包含就业15个、人才2个。通过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平台智能化服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促进就业和人才强市各项政策实施效果,提升“人社一张图”展示能力,打造新时期省市协同应用服务新标杆。

2.严格依法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业务。全年共通过省平台办理劳务派遣许可新增7件、延续(变更)9件、注销1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4件,特殊工时新增审批2件、延续审批25件。梳理正常退休审批事项委托工作,指导海安市人社局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赋权海安经济开发区。指导各县(市、区)经办部门熟练运用省平台办理各类人社业务,协调处理经办过程中各类问题。

3.加强服务窗口管理。加强行政服务值班巡查,靠前处理服务对象诉求。强化导服台业务水平,实现服务人群的精准分流。根据“一件事”办理要求,持续推进员工录用、灵活就业、退休等三个“一件事”的业务经办。组织编印灵活就业参停保等人社业务宣传彩页,引导服务人群实现业务“网上不见面”办理。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成江苏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南通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南通市政银合作专区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营商环境66条清单、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国家试点改革清单、可适用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确认和数据上报工作,配合做好《南通市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细则》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5.强化涉企合规指导。按照南通市人社系统普法实施细则,组织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13项,帮助服务对象提升法治意识,正确理解运用人社政策。组织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行为7种,引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1.持续加强政策业务研究。收集局2022年度人社政策文件,按政策业务分类研究、整理,完成了编印工作,为研究、运用和管理政策提供有形支撑。收集2022年度南通市人社行政判决文书361份,经研究、分类、整理,选取了36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分成7个类别完成编印,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执法程序、适用依据等多角度,引导思考,以案释法,促进规范依法行政。

2.严格合法审查。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正确把握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等规定要求,合理界定合法性审查的职责范围,做到应审的必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管理,提高工作质效。依规对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促进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局拟制的13件市级、21件局级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清理,确定废止8件(市级2件、局级6件)、失效8件,并完善相关管理。按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要求,组织局系统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1.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局行政决策行为,保证行政决策质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将列入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范围的《南通市市区特困失业人员爱心助保实施办法》(通政规〔2010〕11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圆满完成了该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局其他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作用,确保相关事宜合法、规范办理,避免和预防隐患。

3.优化公职律师资源配置。施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细则》,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参与行政案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其他法律事务的会商办理,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坚实的保障。目前局共有公职律师6名,覆盖全局所有业务板块。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落实执法监督。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监督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制度落实。实施重点监督与重点行政执法业务相融合,完成年度确定的重点执法监督计划,督促重点业务执法主体加强对条线业务的监督指导,对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推动执法质效提升。根据要求开展行政处罚类、政务服务类事项委托自查清理,规范业务主体执法资格管理,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2.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全市人社系统2023年度部门内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及时动态更新人社系统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针对市联席办“一键抽取”的131家单位,分别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企业年金、特殊工种等情况开展全面摸排检查,做到进一次企业、解决多项问题,在受检单位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3.加强执法学习培训。执行《南通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管理细则》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要求,3月份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专家,对局系统各业务条线共6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应复应诉水平提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工作,局系统共有96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新领证人员10名)参加培训考试,全部考试合格。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1.着力防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规模裁员、欠薪欠保、用工变化等情况监测,科学预判发展走势和风险隐患,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快速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典型事件、重大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源头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受案情况信息周报制度,不断强化矛盾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预警处置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信息排查和案前协调处置机制,一旦发现有苗头性重大案件,第一时间主动作为,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企业开展巡诊把脉、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等方式,力争在案前源头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强化仲裁员窗口前置调解机制,让办案仲裁员直面一线来访群众,快速回应诉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重点推进在规上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帮助企业和行业协会培养调解力量,完善调解制度。

3.优化窗口接待处置全力吸附欠薪纠纷。在“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强化欠薪纠纷就地吸附化解和网络欠薪线索发酵外溢防范工作。“两节”期间参与市信访局联合接待专班工作,合力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42个欠薪投诉举报窗口信息,并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对国家和省平台接收的我市网上欠薪线索和舆情,坚持及时调度,对处置情况及时督办、定期通报,实现欠薪线索动态清零。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滚动排查信访突出问题,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办理,厘清信访与各法定途径之间的职能边界,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深化裁审衔接联动化解矛盾。持续巩固和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人民法院审判的裁审衔接机制,构建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商制度,推动全市裁审口径协商统一。全面推动全市范围内裁审机构开展多元化综合治理,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多元治理、实质化解。联合发布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举办“法润劳资,护航发展”劳动争议裁审工作与企业界人大代表见面会,向社会发布《企业用工风险提示与防范指南》,用鲜活案例指导和帮助企业健全自身用工管理水平,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的矛盾源头治理成效。

3.依法依规妥处行政案件。强力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14件,较2022年下降17.6%。其中,行政复议案件3件,较2022年下降40%;行政诉讼案件11件,较2022年下降8.3%,全年实现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实施信息管理动态调整,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9件,保障群众信息需求。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接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58件,总量同比基本持平,其中人大95件,政协63件。根据建议、提案,深入调研,仔细研究,认真答复,满意度达100%。三是迎接市人大、政协走访督办,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办理情况获市人大、政协高度认可。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准确把握数字人社发展新要求和企业群众新需求新期盼,加强交流合作、坚持系统发力,持续推进“数字人社”建设工作。一是主动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公积金中心联系,对接社保、就业、退休业务的数据共享工作。二是对接惠企通平台、政企通平台、苏服办平台,完成市各部委办局交办的各类事项。三是参与省政务办、省大数据局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督导汇报,提出“数字人社”相关建设意见和建议。四是完成“苏服办”移动端标准应用接入任务,将省市人社业务协同服务系统部分功能移接到“苏服办”人才服务版块。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处室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格要求认识不足。《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规定,经过局近2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发现少数业务主体对严格规范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

三、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带领局党组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对法治建设成效实施考核。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每一宗案件,均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或专业律师按时出庭应诉,未出现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决定要求。

(二)根据南通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及时确定人社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