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局按照本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监〔2023〕2号)相关规定,自2025年9月19日起,依法降低南通顺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MAITAP825A)、南通鑫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1XP8YX3T)新增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至0.5%。之后,其新增工程项目均按相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以上两家单位发生欠薪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及时调整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并撤销本公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