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职业”对应征集通知
市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与院校人才培养的紧密衔接,探索建立更为科学、高效的“专业-职业”评价体系,我中心近期就国家职业标准中各职业(工种)“相关专业”与院校所设专业拟开展对应比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校根据所开设专业,对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专业-职业”对应征集表》(附件1)。各院校推荐三名专家,填写《“专业-职业”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2025年11月12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61223933@qq.com。
2、专业—职业”对应关系确认将采用集中论证方式,由各院校专家携带《“专业-职业”对应征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进行统一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经过论证的“专业—职业”对应关系可作为在校学生技能等级评价的报名依据。
附件1:“专业-职业”对应征集表
附件2:“专业-职业”专家推荐表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