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通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158号)的要求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需对《南通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通政规〔2020〕8号)进行后评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6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在本页面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邮政编码:226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箱:278810013@qq.com。
四、电话/传真:0513-59000164。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