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建军工龄认定的公示
来源: 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19-09-12 累计次数: 字体:[ ]

施建军(身份证号:3206021957****1516),男,档案材料遗失,2019年7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施建军于1975年10月招工进南通自行车厂,1976年12月从自行车厂参军入伍,(部队服役时间:1976.12-1980.12),退役后于1981年01月招工进南通纺织品采购供应批发站有限公司,1988年01月调动至江苏南通纯阳贸易公司,1992年12月被除名离开该单位。提供了介绍信、1988年6月的人员卡片、工作调动介绍信、1988年01月至1991年12月期间的工资表,1992年01月起施建军在江苏南通纯阳贸易公司正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5年10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3-59000160、0513-59000129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