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服项目
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05-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以询价采购的形式采购工作服一批,采购数量、款式、面料要求详见附件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代表资格;经营范围必须是包含设计、制作各类制服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且注册资金时间达六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同时须具有AAA级企业资信,具备良好的企业业绩和社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有加工工厂和固定办公场所;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供应商必须有采购产品的供应能力,中标结果生效后20天内按照招标人实际需要数量交货。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具有在12小时内响应服装质量维修等相关服务能力的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式样要求提供样品各一件:其中,男式/女式大衣各1件、男式/女式西服各1套(其中:男1衣1裤,女1衣1裤1裙)、男式/女式长袖衬衫各1件、男式/女式短袖衬衫各1件)。特别提醒:采购单位不承担供应商所提供的样衣相关费用。

5、供应商必须以自己生产的服装品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参加投标,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单位代加工或贴牌,如有发现代加工或贴牌生产的,采购方可拒收货物,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团体工作服制作及供货业绩。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二、需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在询价环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2022年1月1日以来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AAA级企业资信以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清单(投标人须在清单上阐明参与本次投标所投标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清单中不出现报价。)    

9、供应商供货及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须加盖单位印章。 

三、报价    

此次询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贰仟玖百元整(人民币62900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服询价采购报价单》(附件二,不得更改报价单栏目样式)。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单必须密封,提供的报价单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印章的视为无效。

如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报价文件少于3家的(不含3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报价文件仍少于3家的(不含3家),经采购人同意,可直接开标。

四、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质量优先,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招标文件、书面承诺中最优的部分提供最终产品,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标准。任何中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产品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所使用面料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完好。

供应商提供符合式样和参数要求的男女装样衣一套。中标人提供的全套面料小样必须与公告中的工作服面料要求一致,作为验收标准之一。供应商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在采购方处查看面料小样。(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310办公室)。

在评委评审资质和样衣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综合最低价成交。(报价包含量体、材料费、制作费、货物运输、服务、税费、维修等一切费用)。

采购人保留有适当修改款式的权利。

五、合同的签订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的3日内完成服装尺寸测量工作。所有服装必须按照个人测量尺寸制作,并在尺寸测量完成后的20日内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按每人每套独立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所属人员姓名,否则按违约处理。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采购主管部门,由采购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作出处理。

3、双方如对工作服面料有异议,将交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方承担;检测如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无条件退货,且成交供应商应如数向采购商退还已付所有钱款。

六、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报名时间:于2023年5月31日(北京时间)9:00至11:30、1:30至5:30集中受理。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届时将报价单、询价文件及样衣同时送至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不接收邮寄)

2、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310办公室。

3、联系人:夏志敏  电话: 0513-83559029

八、公告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市仲裁院工作服项目需求说明.pdf

附件二:市仲裁院工作服采购询价报价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