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省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区域性单位申报省创新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
二、申报程序
本次省创新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人社局、各部门择优推荐,省人社厅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
(一)申请设立省创新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电子表可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服务公告栏下载),并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管理工作部门申报(联系方式附后)。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汇总申报材料,9月29日前择优向市人社局报送材料。
(三)南通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审核后,择优排序确定推荐对象,报送省人社厅。
被推荐的申报单位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登录江苏省人才信息港网站(www.jsrcxxg.com)首页,依次进入“业务办理”“法人业务”“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有关事项要求
1.时间要求。市人社局接受县市区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9日下午下班前;申报单位向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时间节点,请与各地博士后工作部门联系。
2.材料要求。申请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需要证明材料的,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不得超过30页。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3.政策待遇。市区和各县(市)区均有相应的博士后政策,具体咨询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市区企业博士后现行政策要点:(1)对市区企业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启动经费资助。(2)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或“江苏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的,市财政给予1:1匹配资金资助。(3)在站博士后每月有3000元生活津贴,按在站时间逐年发放,最多可享受36个月。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
南通各地博士后工作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电话 |
南通市人社局 |
59000690 |
海安市人社局 |
88926280 |
如皋市人社局 |
87289302 |
如东县人社局 |
84167425 |
海门市人社局 |
82102677 |
启东市人社局 |
83344409 |
通州区人社局 |
86028239 |
崇川区人社局 |
85609804 |
南通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
85920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