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社会监督的公告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要求和省人社厅统一部署,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避免“山寨证书”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现公开发布南通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的主体及个人,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如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虚假或夸大宣传,如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违规办学、违规收费、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及证书备案机构查询

(一)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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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书及备案机构查询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从今年5月1日起,为方便技术技能人才参加相应的培训评价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jshrss.jiangsu.gov.cn)将动态发布经认定合规有效的培训评价评审机构目录和认定考试计划相关公告,包括:“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公告”、“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公告”。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