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104号)、《南通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工[2020]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需求,方便参保工伤人员就近救治,经医疗机构申请,我中心综合评估,现确定以下十六家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如东县大豫镇中心卫生院
如东县苴镇中心卫生院
如东县马塘中心卫生院
如东县洋口镇中心卫生院
如东县双甸镇中心卫生院
如东长沙医院
如东袁庄医院
如东岔南医院
如东北坎医院
如东岔北医院
如东环港医院
如东丁店医院
如东久和妇产医院
如东港城医院
如东凌河医院
以上医疗机构的服务仅限门诊检查与治疗。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9001294。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