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中心拟依托云视频、云平台等新技术新手段,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云招聘活动。根据活动需要,拟对2021年度南通市高校毕业生云招聘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办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南通市高校毕业生云招聘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期限:2021年2月22日—2022年2月21日)
二、项目需求
搭建2021年度南通市高校毕业生云招聘平台,依托云平台开展南通市春节人才交流系列活动、南通市人才政策宣传推介、分行业分层次的网络人才交流和岗位推送活动,针对各类企业、高校毕业生打造具有信息发布、人才搜索、岗位搜索、简历投递、空中面试、在线直聊、空中宣讲、统计反馈、招聘效果实时跟踪等功能的一站式网络招聘、求职服务平台,同时可展示城市形象与风采,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
三、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成立3年以上(含3年)的独立法人,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闻传媒或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有自主平台建设技术能力,并可开具对应项目发票,3年内无不良记录,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相关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公告,按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资格材料。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等;2. 根据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特点,依据上述条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要求条款详细、标准明确、价格透明、体现特色、服务优质,并附获得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往与各地政府部门或高校合作的成功案例等;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第二部分:投标报价单。总体报价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
(二)投标文件不允许有加行、涂改、补充、修改,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下午5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309室(青年西路109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0513-83558012、刘先生: 0513-83558080
六、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审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方法
1.评审小组先集体审查投标文件,看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
2.评审小组按照项目评分细则对投标人进行逐项打分,加权汇总后,得分最高者取得中标资格。
(四)保密
1.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保密。
2.在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审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澄清或解释,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中标
(一)中标公示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5天。
(二)中标通知
1.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三)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3.投标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签订合同的资格。如遇上述情况,已签合同无效,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八、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附件: 项目评分细则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