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对蔡婷婷仲裁员进行解聘。特此公示!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