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卫庆工龄认定的公示
来源: 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19-10-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龚卫庆工龄认定的公示

龚卫庆(身份证号:3206241969****1025),女,档案材料遗失,2019年9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龚卫庆于1987年1月招工进八一染织厂,1994年12月离开该单位。提供了招工对象花名册、介绍信。通州区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时间为1987年1月,1992年1月起龚卫庆在该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7年1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3-59000160、0513-59000129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