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19.1.14)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周兰英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黄松年等4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01月14日至2019年0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8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周兰英

32061119371110****

2

沈美娟

32061119551105****

3

陶桂法

32061119270207****

4

施德圣

32061119440425****

5

董文均

32062419391115****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黄松年

32061119440512****

2

顾学贵

32061119531120****

3

周美林

32061119360916****

4

严子英

32062419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