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19.1.10)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陆士英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樊素珍等3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01月10日至2019年0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8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陆士英

32062419341223****

2

黄秀兰

32062419280703****

3

张家炳

32062419311117****

4

毛连姑娘

32062419241103****

5

李志芹

32062419210414****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樊素珍

32062419300714****

2

钱秀珍

32062419280904****

3

徐素珍

3206241928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