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备案单位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2019〕178号)相关规定,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已具备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如有异议,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0276。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信息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5年3月17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信息
机构名称 |
认定职业 |
认定等级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育婴员) |
3-5级 |
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
包勇 |
0513-85679213 |
收银员 |
3-5级 |
||||
动画制作员 |
3-4级 |
||||
电子商务师 |
3-4级 |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
3-4级 |
||||
室内装饰设计师 |
3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