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办理的通知
来源: 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20-02-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通知如下: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180个月)以上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因疫情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影响退休待遇享受,从实际到龄的次月起按规定足额补发养老金。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疫情期间办理的,请先电话咨询确认,确需办理的按预约时间到约定地点办理。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59000161、59000162

59001245(窗口)

崇川区人社局:85128759

港闸区人社局:81069809

开发区人社局:85925857

通州湾社会管理保障局:81680315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