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立案接待窗口、投诉举报接待窗口相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按照国务院《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当前工作的部署,决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接待窗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接待窗口的现场业务办理。

一、自2020年3月2日(星期一)起立案、举报接待窗口逐步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鉴于接待场所空间有限,根据防控疫情需要,对接待窗口现场人流实行管控,同一时间现场来访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二、至接待窗口办理业务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经规定入口进入。在现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或未规范佩戴口罩、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拒绝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安排的,不得进入窗口、办公及庭审区域。

三、为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和鼓励通过电话、邮寄材料等非现场办理的方式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联系电话:0513-83559030、83559003。

四、对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案件和已经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的规定,开庭时间和审理(办理)期限可能会有所延迟,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