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要求,提升评价质量,加强质量监督,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企业、各类院校、科研院所等)、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等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评审,能自觉遵守技能人才评价相关规章制度。

2、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熟练掌握本职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职业技能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且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临场应变能力,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意愿参加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技能人才评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热爱技能人才评价事业且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专业条件

1、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评估专家:

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专家:

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专家应从事职业培训或技能评价工作5年以上;其中专家组长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职业培训或技能评价工作10年以上。

3.职业技能竞赛审卷专家: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征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

四、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评估申请备案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评估。

(三)技能人才评价质量评估工作。

(四)职业技能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评价专家,填写《南通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经单位或协会(学会)签署推荐意见后,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南通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信息入库汇总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子邮箱:61223933@qq.com)。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手机号”格式统一命名。

(二)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2日

六、权利与义务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专家进入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1、享有独立评审权,独立开展评价机构备案评估工作。

2、参与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可按规定领取劳务酬金。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能人才评价各项政策规定。

2、严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信息,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3、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4、参评事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服从管理,配合答复涉及评审事项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其他

市中心依据前述条件择优遴选,遴选通过的申报人员将纳入南通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

附件1:南通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

附件2:南通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信息入库汇总表

附件3:承诺书

                                 

                                   南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5年11月3日

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的通知1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