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小剑工龄认定的公示
来源: 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20-07-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周小剑(身份证号:3206021960****3519),男,档案材料遗失,2020年7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 周小剑于1977年8月知青插队,提供了南通市一九七七年下乡插队知识青年报批花名册及户口迁移底册;1979年11月招工进南通印染厂,提供了原南通市革命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及1979年至1987年期间的工资表;1988年1月调动至南通市中华园饭店,提供了工人调动申请表及工作调动介绍信;1992年1月起在南通市中华园饭店正常参保缴费。经与公安机关核实,无违法犯罪情况。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7年8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3-59000160、0513-59000129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