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19.1.8)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0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高连英等7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成云如等2位人员符合中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01月08日至2019年0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8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高连英

32062419280909****

2

李乔英

32062419330214****

3

张琴英

32062419181111****

4

毛玉兰

32062419330125****

5

李建成

32062419681017****

6

包志芳

32062419240621****

7

张桂年

32062419270113****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成云如

32062419550301****

2

谢凤珍

320624194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