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19.1.16)
来源: 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失能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评定,陈住英等5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标准,刘洪宾等5位人员符合度失能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8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属社区

1

陈住英

32061119510705****

桥北村

2

曹井泉

32062419230703****

秦灶村

3

马天汉

32062419231115****

秦北村

4

印玉明

32062519270416****

三厂工业园区

5

黄玉英

32062519351107****

岸角村

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1

刘洪宾

32061119540719****

长岸社区

2

王红伟

32061119640927****

秦灶村

3

冯国昌

32062419311115****

八里庙村

4

张素姑娘

32062419241211****

桥东村

5

陈连英

32062419351229****

八里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