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来源: 工伤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20]104号)、《南通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工[2020]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满足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医疗需求,方便参保工伤人员就近救治,经医疗机构申请,我中心综合评估,现确定以下二十三家医院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二级以上(含二级)等级医疗机构: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中心卫生院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心卫生院

南通市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以下等级医疗机构: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

南通市通州区若腾医院有限公司

如皋鹏程眼科医院

如皋文慈医院

启东市第五人民医院

启东市第六人民医院

启东曙光中西医结合医院

海安高新区中心卫生院

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

海安市雅周中心卫生院

海安市白甸镇卫生院

海安市滨海新区(角斜镇)卫生院

海安市大公镇卫生院

海安城西医院

其中二级以下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仅限门诊检查与治疗。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9001294。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

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