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考评工种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保育。
民政类:殡葬服务。
三、基本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3.2021年底前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4.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量化考评加分项。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五、申报及考评程序
本年度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报名,按照“网上信息填报(打印报名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工考部门复核、主管部门网上申报、择优选拔、培训考核、综合评审、核发证书”程序进行。(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评人员需要重新申报)
(一)网上信息填报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人事处(部门)在一体化平台登录,完成网上信息填报,技师申报分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由属地工考部门另行告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4月8日;
2.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3.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电子照片上传。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和电子合格证书的照片;
4.在一体化平台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打印审批表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申报人根据各自申报方式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复印件不需要装订,按以下材料清单顺序用燕尾夹夹好,完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上没有列出的,无需提供)。
(1)审批表3份(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20年—2024年);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论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6)2020—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作为量化评价加分项);
(7)量化评价表(按要求签字并盖章,附量化评价相关证明材料);
(8)量化评价结果公示说明(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后有无异议等情况);
(9)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须出具连续近5年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相关证明(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11)上岗证(申报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电工、锅炉操作等)。
(二)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评价细则》(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3),对申报人进行量化考评,经公示无异后(在3月31日前完成公示),附公示结果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审批表上签字并盖章。
(三)工考部门复核
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材料报属地县(市、区)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注:崇川区、南通开发区申报人在各自主管部门审核后,先将材料分别送到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盖章,再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市直单位及省属驻通高校申报人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
1.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5年3月17日—4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各地区资格复核地址、联系方式:
(1)南通市: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5室
联系人:邵东峰 电话:59000247
(2)崇川区:南通市城港路58号(原港闸区政府513室)
联系人:郁 健 电话:85609883
(3)南通开发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707室
联系人:张 璐 电话:83596119
(4)通州区:通州区政务中心2020室(碧华路197号)
联系人:严 飞 电话:86028190、86549589
(5)海门区:海门区行政中心0422室(北京路600号)
联系人:保 宇 电话:82212086
(6)启东市:启东市人社局南侧裙楼3楼341室(惠阳南路55号)
联系人:朱金燚 电话:83313297
(7)如皋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4室(解放路199号)
联系人:史日升 电话:87650432
(8)海安市:海安市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联系人:于 伟 电话:88165192
(9)如东县:如东县人社局9楼912室(泰山路16号)
联系人:朱 舒 电话:84520883
(10)通州湾: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金海路6号商务大厦320室)
联系人:施春燕 电话:81680059
(四)主管部门网上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到属地工考办复审合格后,主管部门在4月8日前将审批表等报名材料上传到一体化平台,提交待核,及时关注网上审核信息,待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完成。
(五)择优选拔
市人社局工考部门负责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地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的技师选拔考试。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退休年龄人员,可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考核与择优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参加培训考核。
技师选拔打印准考证日期:6月23日—6月27日(在一体化平台打印,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技师选拔考试日期:6月28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培训考核
省人社厅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核。对各等级申报人数少于5人(含)的工种,省人社厅视情择期组织培训考核或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定。
(七)综合考评
省人社厅组织各行业评审委员会对技师考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八)核发证书
综合考评通过人员,由省人社厅统一核发电子证书,由主管部门或者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一体化平台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岗位等级晋升培训考评,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全面提升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量化考评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