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5-08 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45月底前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考核工种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测绘类:测绘员。

三、基本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够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2019年以前(含)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评价加分项)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6.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7.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须两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方面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破格所需证明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申报及考评程序

本年度符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报名,按照网上信息填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工考部门复核、主管部门网上申报、培训考核、综合评审、核发证书程序进行。(往年考评未通过或延期考评人员需重新申报)

(一)网上信息填报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人事处(部门)在一体化平台登录,完成网上信息填报,高级技师申报分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两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由属地工考部门另行告知)

1.报名时间:202361327

2.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3.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电子照片上传。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和电子合格证书的照片;

4.在一体化平台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打印审批表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申报人根据各自申报方式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复印件按以下序号顺序用燕尾夹夹好,不要装订,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报送、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上没有列出的,无需提供)

(1)审批表3份(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2)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附得分项证明材料,量化考评结果公示说明,公示说明包含公示时间、内容、有无异议等,公示说明可以在报名前10天左右先完成);

3)主管部门推荐情况说明,内容包括该主管部门申报工种的技师总数、去年该工种申报高级技师数、量化考评结果公示说明、推荐申报高级技师公示说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18年—2022年);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材料;

7)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评价加分项)

8)申报考评工种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原岗位工种技师证书);

9)专家推荐意见书,并提供专家的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须两名业内专家);

10)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工种相关论文至少1篇(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论文页);

11)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1份(主要内容是从事技术工作的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和技术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字数在3000字以内);

12)破格申报人员须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3)申报汽车驾驶与管理工种需交警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近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及车队长或调度管理书面任职文件;

14)申报收银审核工种需所在单位出具财务管理工作经历的证明;

15)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书,如:电工、锅炉操作等上岗证等;

16)取得技师资格以来的相关表彰奖励,科研成果、专利证书(与本工种相关,非必提供);

17)高新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或证明(非必提供);

18)编写的教材讲义(需证明是本人编写,非必提供)。

(二)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通用工种高级技师须按以下要求申报: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单位,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的单位,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单位,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单位,不能每年连续申报。各单位指标数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者不占指标。

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2),对申报人选进行量化考评,经公示无异后(需公示5个工作日),附公示结果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初审后,主管部门再次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报名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工考部门复核

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材料报属地县(市、区)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注:崇川区、南通开发区申报人在各自主管部门审核后,先将材料分别送到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盖章,再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市直单位及省属驻通高校申报人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3613日—27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各地区资格复核地址、联系方式:

1)南通市: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5

联系人:邵东峰     电话:59000247

(2)崇川区:南通市城港路58号(原港闸区政府513室)

联系人:郁 健     电话:85609883

(3)南通开发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707室

联系人:沈小霞    电话:85923260

(4)通州区: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中心2020室

联系人:严 飞     电话:86028190、86549589

(5)海门区:海门区北京路600号行政中心0422室

联系人:保 宇     电话:82212086

(6)启东市: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南侧裙楼三楼341室

联系人:朱金燚    电话:83313297

(7)如皋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3室

联系人:陆健康    电话:87650432

(8)海安市:海安市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联系人:张志军    电话:88165192

(9)如东县: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9楼912室)

联系人:朱 舒     电话:84520883

(10)通州湾:通州湾示范区金海路6号商务大厦320室

联系人:施春燕    电话:81680059

(四)主管部门网上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到属地工考办复审合格后,主管部门在627日前将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上传到一体化平台,在网上签订有关承诺书。并及时关注网上审核信息,待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完成。

(五)培训考核

省人社厅负责申报高级技师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工作。按照自愿培训、统一考评的原则,指导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组织考试考核。对于全省申报人数少于5人(含)的工种,省工考办将制定专门的考核方案,组织相关工种的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

(六)综合考评

省人社厅组织各行业评审委会对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开展综合评审。

(七)核发证书

由省人社厅对考核合格人员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证书》,证书为电子证书。由主管部门或者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一体化平台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六、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让广大工勤人员明确考评工作的部署安排、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各单位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参加培训考评,提升岗位业务技能。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要突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26


附件一: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doc

附件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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