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将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的通知》(通人社规[2018]26号)精神,朱佩玉等3位人员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沈明亮等4位人员不符合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参加人员重度失智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04月17日至2019年0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政务中心(工农南路150号)裙楼三楼E029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59001278
符合重度失智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朱佩玉 |
32052119321115**** |
2 |
李兰英 |
32062419410624**** |
3 |
马济芳 |
3206111934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