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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新城桥街道朝晖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保险服务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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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桥街道朝晖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记账与实际不符的违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7〕9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第(11)款、《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7〕16号)及《南通市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19版)第七十六条、八十三条约定,作出处理如下:

1.暂停医保服务1个月;

2.信用记分21分;

3.追回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相关费用2291.6元,并处违约金10000元。

4.追回记账与实际不符相关费用595.1元,并处违约金2000元。

望你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规定。市各定点单位要以此为戒,切实维护我市医疗保险的运行秩序。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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