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通人社法〔2012〕3号
关于印发《南通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通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社 政务 管理 方案
抄 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市政务中心。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南通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73号)和《关于南通市政务分中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此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局成立南通市政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中心(以下简称“人社分中心”)领导小组,局长江航任组长,副局长张明、顾忠贤、朱正春和纪检组长施忠任副组长,人社分中心窗口业务涉及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人社分中心建设管理实施全面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施忠兼任办公室主任,盛建国、白蕴慧、陈新、管志坚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人社分中心的日常监督、绩效考评、业务指导、协调保障等工作。
二、 职能归并
原劳动就业管理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综合业务大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及部分行政处室直接服务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具体业务全部归并至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组织实施,接受人社分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三、 区域划分
人社分中心共分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个区,其中劳动就业管理区包含就业管理、失业保险的所有业务;社会保险管理区包含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转移、注销和养老保险业务、退休人员管理、军转安置、人事考试培训、劳动监察等业务;医疗保险管理区包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社会保障卡服务等业务。
业务窗口调整由各职能处室(单位)申请,人社分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 管理措施
人社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区域管理和派驻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凡是进驻窗口的单位和人员均应接受人社分中心领导小组的领导,遵守人社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区、社会保险区、医疗保险区分别由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书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书记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书记负责,主要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窗口业务协调和人员管理,贯彻落实人社分中心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对窗口业务运行和窗口人员实施监督、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对不适合窗口工作的人员提出调整建议。窗口人员的调配和保障、业务运行由派驻的处室、单位负责。区域负责人提出的窗口业务管理和人员调整建议,各派驻单位应当执行。
1.业务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应当依法实施,并由职能处室、单位报经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和市法制办审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监督渠道的相关信息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人社分中心公示。公示内容需要调整的,由各派驻单位负责申报。
2.监督检查。在人社分中心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应当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内运行,接受电子监察全程监督。各单位对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审批事项全部采用即来即办模式,依法不能实现即来即办的,应当按照全省审批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手续最简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全方位优化。每个审批事项的电子材料传输和办理时限均应严格执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
3.绩效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科学简便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形式主要有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以区域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以人社分中心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主要包含窗口管理、办件管理、政务公开、文明服务等内容。考核结果列入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对窗口年度考核后三名的工作人员由派驻单位负责处理。
4.制度保障。人社分中心参考市政务中心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其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由人社分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并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后汇编成册。制度一经建立,必须严格执行。
五、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要求,把规范窗口管理与落实 “一评五制”相结合。做到四个第一:“第一信号”,就是把老百姓反映的、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作为自己的职责,主动对接落实;“第一时间”,对单位和群众交办的每一件服务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办结,不留尾巴,不拖时间,让老百姓“少进一次城,少跑一家门,少找一个人”,对急需处理的事情,主动执行延时工作制;“第一人称”,对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经办人不得推三阻四,推诿扯皮,首问负责。“第一现场”,对窗口发生的问题和矛盾,区域负责人、窗口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员要第一个出现在现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二是充分发挥区域管理、纪检监察和综合考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打造“一流窗口”。一要多措并举抓督查,重点督查管理规范落实情况,通过第三方明查暗访,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市民巡访团等人员的作用,走访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接受和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等举措,强化日常监督。同时要发挥好网上监察实时监控的作用,强化对窗口的全程有效监控。二要求真务实抓考核。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上门巡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绩效作出科学、合理、严格的评估。三要动真碰硬抓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各种懒散行为以及工作过程中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查明事实真相,查清责任归属。在严格追责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迅速整改,推动各单位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四是争先创优抓典型。要在窗口单位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明星”的“双争”评选活动,及时树立一批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典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典型,恪尽职守、倾情奉献的典型,努力做到“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
三是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人社部门形象。政务中心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点机构,人社分中心是服务民生的重要部门。各窗口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内部管理、业务管理、服务管理、监察管理、网络管理等规范。要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窗口之间、楼层之间的关系,从我做起、从本窗口做起,自觉维护窗口单位和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是规范业务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各处室(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尚未报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补报;对实行流程管理,但不符合全省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收费最低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授权不到位的调整审批职能;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对尚未申领行政执法证的窗口在编工作人员及时申报参加培训,确保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或分中心率100%,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100%,窗口建设全面接轨市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