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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仲裁建议书

来源: 通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7-18 字体:[ ]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水平,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预防劳动争议新途径,对庭审中发现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及隐患的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定向发放仲裁建议书、用工风险提示函等形式,为企业开具前瞻性的“精准药方”,助力企业“健康用工”,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累次发生。

近日,在开庭审理劳动报酬、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在执行法定义务方面存在盲点和误区。该公司误以为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只要通过现金方式按月向职工发放,就履行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为避免类似劳动争议案件累次发生,仲裁员在庭审结束后向该公司有针对性地发出仲裁建议书,建议该公司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面临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会增加用人成本和经济损失。

区仲裁机构自推行仲裁建议书以来,已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5份、用工风险提示16次,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发生。下一步,区人社局仲裁机构将结合年度“服务手牵手、和谐心连心”仲裁“五个一”专项活动,通过举办一次庭审观摩、召开一次规范用工管理座谈会、深入企业开展“用工体检”等活动,实现从“发现一个问题”到“规范一家企业”的目标,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辖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