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根据《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通人社规〔2017〕38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考察评估,拟与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职业技能培训备案协议,可开展的培训项目有:化学检验员、药物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炮制工、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保健按摩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病人)、育婴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长期照护、居家养老照护、婴幼儿护理、健康照护(老人)、就(创)业指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培训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192。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